离婚后前妻来家里探视子女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后,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是不可以拒绝的。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的处理:应当协助其探望孩子。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的处理:应当协助其探望孩子。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169798.com/511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