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征收款给了五年了,现在要求要拆迁,也不给安置房,过渡费也没有,这合理吗

法律分析: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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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无协议呢?找拆迁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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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是否签订了合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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