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离职后能否要求企业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和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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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部门查询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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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就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具体数量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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